昌乐农业局设5个行政职能科室
(一)办公室
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;负责机关文秘、档案、机要、保密、信访、督查、宣传、接待及会议组织;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;拟定局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;负责局机关物业管理工作。
(二)政工科
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、人事、劳动工资、社会保障以及离退休人员服务、计划生育、工会等工作;指导农业技术鉴定工作;拟定农业科技队伍建设规划和措施;负责农业系统表彰奖励工作;组织农业和农村经济政策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监督检查工作;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普法宣传教育;承担有关行政应诉、复议工作;指导农村改革试验区的工作。
(三)计划财务科
负责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与申报;参与研究有关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、税收、信贷和保险等方面的政策建议;指导农业资源区划工作;组织编报局属各单位财政预算建议;主管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基本建设、财务管理工作,管理局各项资金和国有资产;负责局属单位财务和农业系统基本建设项目的审计工作。
(四)生产与经济信息科
组织拟定全市农业产品市场休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;提出大宗农产品和重要生产资料的流通及价格政策建议;预测并发布主管产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、价格等农村经济信息;指导全市农业信息网络建设;监督执行农业方面的国际标准、省级标准和组织制定主管产业的市级技术标准和产品质量标准;组织指导对农业投入品质量的监督、检验和登记管理;组织农业名牌产品申报工作;负责农业统计、农业信息交流、农业技术资料编写工作;编制农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;研究拟定种植业的规划、计划,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的调整优化;研究提出季节性生产、技术措施,对种植业的品种更新改造进行监督管理,并督促落实;指导农业商品基地建设;组织指导农业救灾工作及种子、化肥等备荒物资的储备、调拨。
(五)科教与企业管理科
研究拟定农业科研、教育、技术推广的发展规划、计划和有关政策;组织国内外高新技术和先进实用技术的引进、示范和推广工作;组织重大科研项目的攻关、中试;指导农业科技成果和专利管理工作,负责农业培训体系建设;组织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;组织协调招商引资工作;研究拟定农业可持续发展、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的规划并组织实施;负责农业环境监测、生态农业工作,指导农用地、宜农滩涂、农村可再生能源的综合开发利用,农村节能和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工作;引导农业企业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,指导农业产品加工和龙头企业发展;指导局属各企业的改革与经济管理工作。 |